杭州一企业冒用“抖音”商标从事商业活动,被法院判赔 180 万
7 月 29 日消息,7 月 20 日,浙江杭州的一家公司被法院判决侵犯抖音商标权、构成不正当竞争,应赔偿抖音经济损失及合理支出共计 180 万元。此次判决由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为终审判决。判决书显示,本案原告为北京字节跳动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微播视界科技有限公司,二者对“抖音”字样、抖音图形标识享有注册商标专用权。案件被告为杭州微赢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下称“微赢公司”),及控股股东张某。微赢公司开设了大量线上、线下课程,为抖音用户进行市场营销、视频制作方面的培训。2019 年初,抖音发现微赢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