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 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被处罚,涉及滴滴、阿里巴巴、腾讯及美团

做啦 7 月 7 日消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规定,市场监管总局对互联网领域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立案调查。

经查,上述案件均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二十一条,构成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评估认为不具有排除、限制竞争效果
。近日,市场监管总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四十八条、四十九条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对涉案企业分别处以 50 万元人民币罚款。

做啦了解的,其中涉及滴滴出行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 8 起,涉及阿里巴巴 6 起,涉及腾讯 5 起,涉及苏宁 2 起,涉及美团 1 起。以此计算,滴滴出行将被罚款 400 万,阿里巴巴被罚 300 万,腾讯被罚 250 万,苏宁被罚 100 万,美团被罚 50 万。

做啦附:二十二起违法实施经营者集中案件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