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例“微信自动抢红包”不正当竞争案宣判,被判赔偿腾讯 470 余万元
做啦 7 月 17 日消息据京法网事发布,自动抢红包软件暗含侵权风险,北京知识产权法院近期审结了一起与“自动抢红包”有关的不正当竞争纠纷案。知产法院最终认定掌上远景公司构成不正当竞争,判决掌上远景公司赔偿二原告经济损失 450 万元及合理支出约 25.4 万元。
掌上远景公司开发并运营了一款名为“微信自动抢红包”软件(简称涉案软件),卓易讯畅公司运营的豌豆荚应用开发平台提供下载该软件。
该软件可以使用户在“微信”软件后台运行的情况下就可以自动抢到微信红包,并且设置有“开启防封号保护”应对“微信”软件的治理措施。
“微信”软件的开发者和运营者腾讯科技公司、腾讯计算机公司以不正当竞争为由将掌上远景公司和卓易讯畅公司诉至北京知识产权法院。
做啦获悉,北京知产法院认为,“微信”软件已经成为中国智能手机用户最主要的通信及社交平台之一,微信系列商标在国内相关市场具有较高知名度和影响力,2016 年至 2019 年“微信”软件月活跃用户数在 8-10 亿以上,“微信红包”功能作为“微信”软件的一部分,具有较高的商业价值;涉案软件将自动抢红包作为其核心功能进行推广,不仅严重损害二原告经营利益,亦威胁“微信”软件用户个人权益的等等。
综合因素,知产法院酌定深圳掌上远景公司应当支付的赔偿数额为 450 万元。关于合理费用,二原告提交了所主张的律师费、公证费的相应票据,故知产法院对此予以全额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