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拟加大对违法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系统的处罚力度,最高罚 20 万元
做啦 8 月 31 日消息《深圳经济特区公共安全视频图像信息系统管理条例(草案修改二稿)》(下称《条例(草案修改二稿)》)近日提请市人大常委会会议审议。深圳市将加大对违法安装摄像头和人脸识别系统的处罚力度,对违法个人最高罚款 5 万元,违法单位最高罚款 20 万元
。
《条例(草案修改二稿)》对安装系统的范围进行了修改和完善,公共浴室、卫生间、更衣室、试衣间、哺乳室、医疗机构的检查室、诊室、病房、旅馆客房、集体宿舍
以及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场所或者区域等
可能泄露公民隐私的场所或者区域禁止安装系统。
做啦了解到,今年的 315 晚会中,央视曝光了科勒卫浴、宝马、MaxMara 商店等企业非法收集用户人脸数据。
8 月 20 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三十次会议 20 日表决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自 2021 年 11 月 1 日起施行。